按照交通部《关于梳理排查城市周边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费工作的通知》(冀交办公路〔2020〕26号)的文件要求,石黄高速公路计费里程起点由k0.000公里调整至k5.324公里处,待高速公路恢复收费时将按照新的计费起点计费。